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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证件审核须知
来源: 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 时间: 2020-06-23 09:09 点击: 次 作者: 山大生殖

一、决定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时需提供夫妇双方的有效证件,即夫妇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证件中各项信息需相符);若需要办理供精、供卵、赠卵、冻精等事项的患者或工作人员需要的情况下须同时提供夫妇双方的户口本。
 

二、在审证时须夫妇双方一起携带门诊小病历及全套有效证件,夫妇双方对提供的证件承诺为有效证件,并签署《有效证件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承诺书》,同时采集指纹。
 

三、对不符合规定的证件我们不予办理审核通过手续,待证件按要求办理完善后,再按规定审核。
 

四、因各种原因开具的证明信,我们一律收取原件存档,存档后不再返还及复印,如有需要请您在办理业务前自行复印或拍照。
 

五、审证后若在治疗期间有身份信息、证件及婚姻状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情况应及时告知医院。若审证后身份信息、证件及婚姻状态等信息发生变更,则该次审证记录作废,需重新审核证件,如未重新审核或再次审核不合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在审核证件时或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再次核查您的证件或与当地相关部门核实您证件的有效情况,不符合要求的证件予以退回,若发现所提供的证件真伪有问题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我们将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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