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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后处理及注意事项
来源: 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 时间: 2020-09-18 15:43 点击: 次 作者: 山大生殖
1、胚胎移植后遵医嘱用药。

2、胚胎移植后即可离开IVF-ET室,长时间卧床不利于受孕。正常饮食起居, 避免不洁饮食,以免腹泻。可适量多摄入蔬菜、水果,预防便秘。避免剧烈运动及重体力劳动。避免感冒。

3、胚胎移植后离开手术室前一定要排空小便再走,如出现不能自主排尿等排尿异常情况请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4、胚胎移植后偶尔发生少许阴道咖啡色分泌物,不必作特殊处理,继续用药直至复诊。

5、胚胎移植后第14天早上到本院检验科自助取号抽血化验是否妊娠。

6、胚胎移植后发生以下情况及时来本院或当地医院就诊:

         a)突然出现剧烈腹痛;

         b)持续阴道流血呈鲜红色及/或流血量接近或超过月经量;

         c)出现腹胀、胸闷、尿量减少、恶心、呕吐、腹泻等,或在取卵前/后已存在上述表现,取卵后无减轻甚至加重;

         d)无原因发热。

就诊地点:工作时间在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1-3楼就诊。

【咨询电话:0531-87909000。咨询时间:早8:00—晚21:00。】

夜间及周末、节假日的下午在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B座2楼就诊。

【咨询电话:0531-85651516。咨询时间:晚21:00—次日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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