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胚胎移植后遵医嘱用药。
2、胚胎移植后即可离开IVF-ET室,长时间卧床不利于受孕。正常饮食起居, 避免不洁饮食,以免腹泻。可适量多摄入蔬菜、水果,预防便秘。避免剧烈运动及重体力劳动。避免感冒。
3、胚胎移植后离开手术室前一定要排空小便再走,如出现不能自主排尿等排尿异常情况请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4、胚胎移植后偶尔发生少许阴道咖啡色分泌物,不必作特殊处理,继续用药直至复诊。
5、胚胎移植后第14天早上到本院检验科自助取号抽血化验是否妊娠。
6、胚胎移植后发生以下情况及时来本院或当地医院就诊:
a)突然出现剧烈腹痛;
b)持续阴道流血呈鲜红色及/或流血量接近或超过月经量;
c)出现腹胀、胸闷、尿量减少、恶心、呕吐、腹泻等,或在取卵前/后已存在上述表现,取卵后无减轻甚至加重;
d)无原因发热。
就诊地点:工作时间在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1-3楼就诊。
【咨询电话:0531-87909000。咨询时间:早8:00—晚21:00。】
夜间及周末、节假日的下午在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B座2楼就诊。
【咨询电话:0531-85651516。咨询时间:晚21:00—次日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