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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件审核内容变更的通知
来源: 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 时间: 2016-09-14 00:00 点击: 次 作者: 医院办公室

尊敬的各位病友:

      根据国家卫计委2016年9月6日发布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时生育证明查验程序的通知》要求,本着减少环节,方便患者的原则,经审批,我院在证件审核过程中做出如下调整:

      自2016年9月14日起,在我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时,不再查验患者夫妇的生育证明,仅审核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及结婚证,患者夫妇需要在《有效证件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承诺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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